【時事評論】特教生在普通班的生活
臺灣這幾天陸陸續續爆發了特教生相關的新聞,桃園市有一名情緒障礙的國中特教生,有情緒管理的問題,有多次暴力攻擊學校同學跟老師的事件發生,但學校方面沒有積極的作為,後來該學生被一名家長以電擊產品攻擊。
小編我於公於私都對此非常的關切,於公是路得啟智學園本身就是服務身心障礙的孩子們,園內也有學生在學校就讀特教班,我們也對此新聞非常的關切,於私是小編我本人國小五六年級時我們班上也有特教的同學,因此對這個話題非常的有感覺。
這件事情的始末到底是怎麼樣,從新聞中我們也無法了解全部的真相,小編小五小六時也有一位資源班的同學,也有過動症以及注意力不集中的情況,現在回想起來,其實也有很多的地方,那位同學常常跟班上的同學起衝突,也因為成績不好或是情緒失控被老師罵過,班上沒有人喜歡他,他也常常被欺負,這是不是資源班學生都會面臨到的問題呢?我不知道,但至少在我們學校的確是如此,那時的我們只知道,他好笨他好奇怪,他好像偶爾要去資源班那個智力不足的人去的地方上課,這就是我那個時候的認知,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同學都跟我一樣,學校不會跟我們說他很特別,班導師也沒有特別跟我們說明他的情況,就算他被欺負,跟其他同學發生多次衝突,不管是誰的錯,班導及學校都會認定那位資源班同學一定有做錯事情,因為這種情況發生很多次了,但真的都是他的問題嗎?
現在回想起來,覺得很慚愧,但也覺得教育體系需要做一些改善,資源班的學生要在普通班上課是因為要做融合教育,讓他們適應一般的生活,但我們學生並沒有被告知這位同學需要我們一般生多多體諒,多多協助,而班導師也不是特教體系出身的,台灣又是升學主義,自然而然班導師對於「品行不好」的特教生自然而然會分類成不好的學生,那這又是誰的問題呢?融合教育固然是立意良好,但相關配套措施並不足夠,特殊教育是需要專業的知識還要針對不同學生做個別化教育,這對班導師來說是困難的,他也需要照顧一般生的需求。
如果想要到將特殊教育做到更好,勢必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師資、金錢援助以及更適當的教育方法,希望未來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之下,讓身心障礙的學生也可以在正常的環境下,快樂的學習。
【七號房的禮物】Miracle in Cell No.7
大家還記得2013年的時,韓國的電影,7號房的禮物讓大家哭得唏哩嘩啦,而今年土耳其也翻拍了同名電影,兩個版本各有各的特色,人物、情節跟結局都不太相同,韓國版的結局大家都知道,男主角死了,雖然後來獲得平反,但台下的觀眾哭得肝腸寸斷,土耳其版本的比較溫馨,男主角雖然沒有得到平反,但最終獲救,而隔年,土耳其正式停止死刑
心智障礙跟精神障礙的差別
心智障礙也叫做智能障礙,會有一套測驗標準,在電影中,有明確說到男主角的心智年齡是6歲小孩,依據台灣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男主角是屬於中度智能障礙(成年後心理年齡介於六歲至未滿九歲之間),可以做簡單的工作。他們在幼兒時期會比一般小孩更晚學會爬行、走路、說話。而學齡時期到成年時,言語表達會有困難、比較沒辦法理解社會上的規則、無法跟上一般人的思考模式,
精神障礙有很多種,我們以最常新聞上最常看見的思覺失調症來說,患者沒辦法進行正常的思考,會有妄想、幻聽、幻想等症狀,容易發生在20幾歲的青年(是後天性疾病喔),通常是遺傳或是後天接受多重外界刺激都是發病的原因,有的是因為童年有受創經驗,或因為長期生活在暴力高壓的生活中所以發病,以公視《我們與惡的距離》中,原本是才華洋溢的青年導演.因為拍片不順而且女朋友過世,精神狀態逐漸不穩定,所以罹患思覺失調症。
所以新聞上看到的都是?
臺灣新聞上看到的大部分都是精神障礙相關的犯罪,更正確地來說是思覺失調症的殺人犯罪,如2016年的小燈泡案、2018年台中牙醫命案、2019年臺鐵嘉義車站刺警命案都是思覺失調症患者所造成的命案。
心智障礙者犯下重大刑案的比率較小,部分原因可能是因為沒有是非判斷能力,又或者是容易被外人所利用而犯罪較為多,所以案件情節較小;而思覺失調症患者發病時,會聽到或看到不存在的聲音或事物,他會懷疑自己被監視、被議論,甚至有可能暴力傷人的行為,但我們還是在這裡必須澄清,精神障礙者的犯罪率比一般正常人低喔。
臺灣會發生七號房禮物的事件嗎
根據刑法第十九條「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智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再加上台灣根據聯合國的兩公約(ICCR及ICESER),在2009年的時候頒布了兩公約施行法對於精神障案者以及身心障礙者有了人權上的保障,但是我國對於智能障礙者相關的重大刑案較少,相關的研究報告也不多,討論度比起精神障礙來說也相對較低。
假如真的發生類似的事情,有一名智能障礙者被疑似殺人逮捕,成為新聞上的重大刑案的話,我國對於刑事案件,最高可以提起三審上訴,依2016年的小燈泡案來說還沒有確定三審定讞,就算判為死刑後,執行死刑的時間不一,慢的有的到現在還沒有執行,快的像鄭捷,判決死刑定讞經18天後就執行槍決,假如是智能障礙的話,各種人權團體對於此事都會積極地了解以及抗議,所以臺灣不太可能像電影裡面一樣了了草草的快速判刑甚至執行死刑。
電影中的男主角,他以他的純真跟善良,讓監獄的室友以及獄警們都同情起他,也喚起了這群受刑人心中善的那一片,他們認為不應該讓智能障礙的男主較被判死刑,而且男主較是無辜的,但位高權重且復仇心重的司令卻不遺餘力的要他死,那群可惡至極的犯罪者們是見義勇為一心想幫主男主角,而在世人眼中高高在上主宰社會的高層人士卻一心向要他的命,這是否反應了現實社會呢?在法庭上,不論是韓國版或是土耳其版都是處於弱勢的,當智能障礙的男主角在這麼嚴肅的場合上面對嚴厲的法官以及咄咄逼人的律師,語無論次甚至是回答不出問題,在講求證據的法治社會,無辜的智能障礙人士是否會因此而被誤判呢,再加上社會對於心智障礙者因為不瞭解,會有未知的恐懼,法官是否會更相信一般人而不是心障者呢?畢竟就電影來說,那麼快就判刑,除了司令的壓力以外,是否會有不瞭解詳情的人民跟著只有部分訊息的新聞起鬨而刻意要求死刑呢?
結論
雖然在台灣不會發生像是7號房的禮物那麼誇張的事件呢?但如果真的發生其他罪刑而入獄,社會大眾是否能給予足夠的寬容,政府是否能給予足夠的教化及關照系統,這才是重要的,這兩部電影所要表達的,是各種善心人士給予心智障礙者足夠的憐憫,讓觀眾能感受到人世間的愛與溫情,讓我們也能夠效法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