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對象

 

 

 

 

 

 

1. 18歲以上有身心障礙證明第一類或舊制代碼(06.11.13)且障礙程度為中度、重度、極重度。 

2. 18歲以下服務對象須經政府轉介或領有在家自行教育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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